來源: 南京振高建設 發布時間: 2021-08-12 08:06:19 瀏覽量:
辦建設函〔2021〕727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全國一些地區相繼出現新冠肺炎疫情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特別是武漢一在建工地出現聚集性疫情,給工程建設疫情防控敲響了警鐘。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保障廣大水利工程建設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現就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水利工程建設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從嚴從緊從細從實抓好各項防控工作,堅決防范水利工程建設工地出現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壓實防控責任,落實工作要求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屬地防控工作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水利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疫情防控工作責任,特別是項目法人的主體責任,認真落實《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建設領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辦建設函〔2021〕42號),完善工程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和應急預案,確保建設工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嚴控人員流動,加強風險排查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權限,督促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切實做好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的常態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加強對進出車輛的管控。進出人員應履行測溫、行程登記等防控程序。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則,控制參建人員流動,嚴格出入審批制度,參建人員原則上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區。持續加大人員排查力度,發現近期有南京、揚州、張家界和鄭州等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的參建人員,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隔離觀察等管控措施。高度關注工地人員疫苗接種情況,加強疫苗接種工作宣傳力度和正向引導,努力實現“應接盡接”。
四、優化建設方案,保障建設有序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在建水利工程結合疫情防控措施,認真分析工程建設特點和施工流程,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科學、合理組織人員進場作業,優先保障關鍵線路、控制性工程的施工資源配置,保障工程建設有序實施。要嚴格執行汛期施工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五、強化黨建引領,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好建設工地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各項防疫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要結合水利工程建設“黨建進工地”試點工作,加強對一線施工人員的關懷,與周邊鄉村、社區及相關單位黨組織建立密切聯系,共同研究防疫工作,妥善處理疫情期間的矛盾,筑牢群防群控的堅實防線。
水利部辦公廳
2021年8月11日